為加強中秋、國慶期間藥品市場安全監管,全面整頓和規范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行為,堅決打擊購銷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藥品經營企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規范藥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藥品批發企業
1.經營資格合法性檢查:嚴厲查處藥品批發企業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批發企業超范圍經營、走票過票、向無證企業或個人進貨供貨的行為以及向醫療機構超范圍配送藥品的行為。重點檢查生物制品、疫苗、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經營企業,經營藥品購銷平衡情況,購銷渠道合法性。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情況檢查:加強對藥品批發企業GSP認證后跟蹤檢查工作,重點檢查企業GSP運行的整體狀況;企業認證時缺陷項目的整改情況;質量負責人及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在職在崗情況;藥品的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藥品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按要求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及時進行核注、核銷、上傳等。